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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文化艺术人才进入“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艺术人才库”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提出的“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为造就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做好基础性建设工作,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将在全国选择一批行业人才进入“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艺术人才库”(以下简称“艺术人才库”)。

人才库是储备、推介人才资源的重要形式和有效手段,“艺术人才库”旨在搭建一个文化艺术行业的人力资源平台,其作用在于盘活人才与政府、人才和机构、人才与人才之间的优势资源。通过不断发掘、展示全社会文化艺术人才自身的才艺,构建满足各类文化艺术应用需求的人力资源交流通道。为吸纳优秀文化艺术人才进入“艺术人才库”,为文化艺术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对象

各类文化艺术人才。文化艺术门类包括:文学、音乐、舞蹈、主持、摄影、创意、动漫、游戏、影视、戏剧、戏曲、杂技、书画、陶瓷、紫砂、篆刻、雕塑和民族传统文化艺术门类等。

二、入库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健康向上、勤奋好学、业绩突出的优秀文化艺术人才均可自愿申请,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省级(含)以上艺术团体在册人员;

(二)省级(含)以上文联及各专业协会会员;

(三)文化艺术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

(四)有关部委举办的全国性文化艺术活动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人员;

(五)在文化艺术行业有突出成绩、社会声誉较高的人员;

(六)文化艺术界权威机构及知名专家推荐的人员。

三、提交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采取自荐和机构、专家推荐等方式进行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编文化艺术工作者须提供个人2寸免冠照片一张,主要获奖作品(代表作)照片2-4张(请附剧照说明)。个人简历、获奖情况、作品名目等文字材料(800字内),5分钟以内的技艺演示音视频光盘一张(FLV格式,选送)。《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艺术人才库入库申请表》,以上材料均需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另将《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艺术人才库入库申请表》填好,签章后邮寄到指定地址;

(二)有关专业证书、学历证明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三)文化艺术界权威机构或知名专家推荐的相关材料;

(四)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入库方式

(一)由符合条件者或推荐方进行条件初审自查。

(二)由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组织专门统一审核。

(三)由人才中心职能部门及领导再审定后按先后顺序确定入库资格。未获得入库资格的,可在满足条件后再次提出申请。

(四)按规定能够进入“艺术人才库”的人员将优先受邀参加人才中心主办的相关活动。

(五)所有入库人员将在“中国文化人才网”在线人才库中实现信息查询,部分优秀人才经审核、筛选后可以按网络运行规定在“中国文化人才网”进行才艺展示。

(六)所有符合条件的入库个人,在接到入库反馈通知后,每人需交纳相关费用以及筛核、咨询、运维和办公耗材等开支,最高不超过700元。除此之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七)“艺术人才库”人才储备期限为二年,到期后符合条件并愿意继续留库人员,可按相关规定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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