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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文化艺术旅游人才 进入“文旅人才库”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推荐文化艺术旅游人才

进入“文旅人才库”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9月27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管人才,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为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好人才基础。四川省文旅厅联合党委人才办(以下简称人才办)将在全省选择一批行业人才进入“四川文旅人才库”(以下简称“文旅人才库”)。

人才库是储备、推介人才资源的重要形式和有效手段,“文旅人才库”旨在搭建一个文化艺术旅游行业的人力资源平台,其作用在于盘活人才与党和政府、人才和机构、人才与人才之间的优势资源。通过不断发掘、展示全社会文化艺术人才自身的才艺,构建满足各类文化艺术应用需求的人力资源交流通道。为吸纳优秀文化艺术旅游人才进入“文旅人才库”,为文化艺术旅游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对象

各类文化艺术旅游人才。文化艺术旅游门类包括:演员、演奏员、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舞台美术设计(含灯光、服装、人物造型、音响、视频等设计)、艺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设计、美术(含绘画、雕塑、书法、篆刻等)、文学创作(含网络文学创作)、彩灯艺术、摄影(摄像)、艺术研究(含文艺评论)、演出监督(含舞台监督、作品制作、监制等)、舞台技术(含舞台装置、化妆、道具、灯光、音响等)、录音、剪辑、旅游工程规划、旅游产品设计、旅游技术与工程管理。

二、入库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健康向上、勤奋好学、业绩突出的优秀文化艺术旅游人才均可自愿申请,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省级(含)以上艺术团体在册人员;

(二)省级(含)以上文联及各专业协会会员;

(三)文化艺术旅游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

(四)有关举办的全省性文化艺术旅游活动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人员;

(五)在文化艺术旅游行业有突出成绩、社会声誉较高的人员;

(六)文化艺术旅游界权威机构及知名专家推荐的人员。

三、提交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采取自荐和机构、专家推荐等方式进行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编文化艺术旅游工作者须提供个人1寸免冠照片一张,主要获奖作品(代表作)照片2-4张(请附剧照说明)。个人简历、获奖情况、作品名目等文字材料(800字内),5分钟以内的技艺演示音视频光盘一张(FLV格式,选送)。《四川文旅人才库入库申请表》,以上材料均需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另将《四川文旅人才库入库申请表》填好,签章后邮寄到指定地址;

(二)有关专业证书、学历证明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三)文化艺术旅游界权威机构或知名专家推荐的相关材料;

(四)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入库方式

(一)由符合条件者或推荐方进行条件初审自查。

(二)由人才办组织专门统一审核。

(三)由人才办职能部门及领导再审定后按先后顺序确定入库资格。未获得入库资格的,可在满足条件后再次提出申请。

(四)按规定能够进入“文旅人才库”的人员将优先受邀参加人才办主办的相关活动。

(五)所有入库人员将在“四川文旅人才网”在线人才库中实现信息查询。

(六)“文旅人才库”人才储备期限为二年,到期后符合条件并愿意继续留库人员,可按相关规定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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