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旅人才网

                   

电话:028—80597992

文章
  • 文章
搜索

信息公开

Information disclosure

首页 >> 信息公开 >>党委人才办文件 >> 关于“美育人才库”相关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
详细内容

关于“美育人才库”相关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

关于“美育人才库”相关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区域选送单位、培训基地: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人才强国战略提出新要求、新论述,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人才工作规范运行,关于“美育人才库”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各区域选送单位、培训基地应严格按照区域划分开展工作,不得跨区域、超范围开展工作;所开展的活动在有关文字标识、图文宣传上应明确标明区域范围。

二、“美育人才选拔”是一项服务性活动,相关组织费、评审费原则上不得高于80/人标准,不得以 “美育人才选拔”名义开展商业性、营利性活动。

三、各区域选送单位、培训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区域性“美育人才选拔活动”时应提前向人才办报备,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不得以大赛、展演名义变相开展活动。

特此通知,请各区域选送单位、培训基地遵照执行。若有违规现象和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缔相关资质和授权。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社会组织联合党委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10-31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19号  邮政编码:610500  电话:028—80597992

Copyright 2014-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蜀ICP备2022025363号-1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