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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中心召开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实施工作会

在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的统筹规划下,由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申报的2016年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全国高等艺术职业学院公共文化服务专业带头人创新创业能力培训”、“全国高等艺术职业学院杂技表演专业带头人创新创业能力培训”(以下简称“两个项目”)经过多次审核获国家艺术基金立项。为推进两个资助项目的精准有序实施,2016年10月31日下午人才中心组织召开2016年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实施工作会,参加会议的有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司长孙若风,人才中心主任李立中、党委书记张希光、副主任高原以及联合实施单位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和北京市杂技学校的项目相关负责人。

会议现场

会议由李立中主持,主要讨论并明确以下几方面内容:1.培训实施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意见;2.项目实施工作过程中人才中心与联合实施单位的工作责任和具体分工;3.联合实施单位实施方案及下一步工作安排;4.人才中心和联合实施单位的业务及财务工作相关人员衔接;5.人才中心和联合实施单位互签实施协议。


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司长孙若风讲话


人才中心主任李立中主持会议

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司长孙若风对人才中心和联合实施单位在项目前期申报立项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表示充分肯定。他提出三点要求:1.要保证项目的实施质量。学员遴选范围不局限于艺术职业院校,可以扩大到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文化单位,也可以考虑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要优选集中一批行业内专业水平高的师资力量,确保项目国家水准,形成有机的良性循环,为今后进一步推进艺术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培训奠定基础。2.要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管理要求和有关规定规范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3.要加强协调配合。今后的实施工作由人才中心进行统筹,联合实施单位做好配合,服从人才中心的指导和管理,共同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会上项目负责人张希光介绍了申请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相关背景以及项目的基本情况,简要回顾项目自申报评审到立项签约的过程,明确了人才中心与联合实施单位的工作责任和具体分工。他强调要按照国家艺术基金对项目实施及经费使用的相关制度要求对项目实施程序严格管理,树立全流程意识,做到“进程管理”、“痕迹管理”和“绩效管理”,同时要充分发挥联合实施单位在项目内容上的创造力和主动性,确保项目实施高标准、项目成果高质量。


人才中心党委书记张希光介绍项目情况

北京市杂技学校副校长孙盛雅、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胡莉分别介绍各自承担项目接下来的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她们表示能够承担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专业人才培养项目是学校的荣幸,对学校的学科建设、教学能力提升和专业影响力的扩大都有积极的意义。项目一经立项两家联合实施单位已经着手开始项目的前期筹备,落实人员组织工作,进行项目实施规划和进程安排。胡莉副院长表示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也希望通过这次实施项目的机会做好高效精准的调研,了解相关行业及相关院校公共文化服务专业的情况,使文化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更准确,做细做实项目的每个环节,为全国艺术职业学院公共文化服务专业改革和建设探索一些有意义的经验。


联合实施单位负责人明确工作思路

为便于沟通联系,顺畅交流渠道,会议逐一介绍了人才中心和两家联合实施单位项目实施相关工作人员,人才中心人才培训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培训业务的牵头对接,财务处负责财务工作的对接;联合实施单位成立项目实施工作组,工作组由主管院(校)长、项目执行负责人、项目财务执行负责人组成。人才中心印制了项目实施有关制度汇编,为规范高效做好人才培养项目提供制度遵循。

最后,李立中表示人才中心高度重视两个项目的实施工作,为此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在接下来的实施工作中也将严格按照科技司和国家艺术基金的管理要求履职尽责,在调研、实施、流程管理以及结项等各个环节做好统筹和对接,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实施。

会后,人才中心分别与两家联合实施单位签订《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联合实施协议书》,正式开启项目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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