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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关于加强文化旅游专业职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文物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近两年,我省新建旅游工程、彩灯艺术、艺术创意设计等5个专业职称标准,修订完善艺术系列及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三个专业标准条件,深化文化旅游专业职称制度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为巩固改革成果,以“破四唯”“立新标”为重点,推进文化旅游职称评审新政策的落地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现就加强全省文化旅游专业职称评审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探索建立人才业绩档案制度,提升职称评审专业化水平。因当前普遍存在“重活动组织、轻文档管理”问题,造成文旅活动、项目等实绩材料中人才作用不清晰,材料管理不规范,进而导致出现职称评审难、申报材料有争议等问题。各地各单位应积极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人才业绩档案制度,将活动或项目的设立、实施、成果等各个环节资料以文件形式进行固定,形成全链条业绩档案。档案中,应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在活动或项目中担任的角色或技术任务。2023年5月31日前的业绩材料,档案不健全的,可由所在单位经研究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补充建档;2023年5月31日以后的业绩材料,应及时入档,职称申报材料将以入档的原始业绩材料复印件(须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为准。档案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更加畅通职称评审渠道,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支持力度。新建的旅游工程、彩灯艺术、艺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设计、文学创作5个专业职称标准,从业人员在民营企业、自由职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比较多,其申报职称仍存在申报渠道不明确、申报动力不足等问题。各地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疏通申报渠道,专业化地政策指导,及时解决从业人员职称申报中遇到的问题,提升队伍职称申报主动性。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三、推动建立常态化政策宣传机制,强化文化旅游职称政策宣传。经过近年职称改革的深入推进,文化旅游专业职称政策出现较大变化。各地各单位、各级文化旅游行业协会要牢固树立政策宣传员的角色,采取业务培训、座谈研讨、专题学习、组建宣讲团等形式,建立常态化政策宣传机制,大力宣传《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1号)及文化旅游专业标准条件等政策,提升从业人员申报职称的意愿。

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及在职称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请及时向文化和旅游厅报告。

特此通知。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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