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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开展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文华奖戏剧文学奖、评论奖评选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直属文艺单位,省内相关艺术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以及2022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决策部署,经省政府批准、文化和旅游部备案同意,决定于2023年6月至11月在成都举办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文华奖戏剧文学奖、评论奖评选作为第三届四川艺术节的一项重要内容,拟于7月至11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四川文华奖戏剧文学奖、评论奖作为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文华奖子项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艺术规律,坚持守正创新,好1中选优,宁缺毋滥,旨在推出更多优秀文艺作品和优秀人才,树立戏剧文学与文艺评论新标杆。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三、申报对象 本次评奖申报面向四川省作者,性别、年龄、职业不限;接受个人或团体申报。每位作者投稿作品限1部。(两人及以上合作作品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一)四川文华奖戏剧文学奖。申报作品须为第二届四川艺术节(2019年9月30日)四川文华奖评选以来新创、未获得省级以上专业奖项、未经专业院团投排上演的剧本。已排演、已获得省级奖项但经重大修改有明显提高的剧本亦可参评。(改编作品须出示原作者授权证明。) (二)四川文华奖评论奖。申报作品须为第二届四川艺术节(2019年9月30日)四川文华奖评选以来新创、未获得省级以上专业奖项的评论作品。 四、作品要求 (一)四川文华奖戏剧文学奖 1.作品主题 (1)申报作品应坚持以弘扬社会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为主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体现时代精神,坚持“人民至上”,以“百花齐放”为目标,从时代之变、中国之进、人民之呼中提炼主题、萃取题材,弘扬主旋律,实现思想内容和艺术表达的有机统一。 (2)申报作品应具有较深刻的思想内涵,以及较高的文学价值和艺术水准,鼓励题材、样式、风格的多样化。 2.申报范围 申报作品类别包括:地方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曲艺、木偶、皮影戏等门类的大型剧目剧本。 3.申报作品要求 (1)申报作品需在正文前附上1000字以内的故事梗概。 (2)申报作品一式7份,正文字体:宋体,正文字号:四号。 (二)四川文华奖评论奖 1.作品主题 (1)申报作品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文艺评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注重对新时代戏剧作品、戏剧现象的阐释和评析,具有创新性。 (2)申报作品必须是针对当前舞台艺术的评论,具有当下性、时效性,见解独到、文风清新,曾在学术界、社会上产生较大积极影响。 2.申报作品要求 (1)申报作品文章不少于3000字。 (2)申报作品需一式7份,正文字体:宋体,正文字号:四号。 (三)申报方式 申报资料须于2023年7月10日前(以邮戳或邮寄时间为准)寄至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资料报送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邮编:610015 联系人:李珂(18086851907),周洪宇(15883985903) 注:邮寄时请标注“四川文华奖戏剧文学奖申报作品”或“四川文华奖评论奖申报作品”字样。 五、附则 (一)评选结束后获奖作品将编辑出版《四川文华奖戏剧文学奖、评论奖作品合集》,如作者无特别声明,即视为同意出版。 (二)申报作品须是作者原创,且未参与任何市场交易。凡不具备合法版权的作品将取消评奖资格。 (三)具体组织工作由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评奖办法解释权归评奖委员会。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