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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四川省“金牡丹”艺术展演大赛小型剧(节)目、舞蹈一等奖作品名单公示第二届四川省“金牡丹”艺术展演大赛小型剧(节)目、舞蹈一等奖作品名单公示
信息来源:人才办 发布时间:2023-12-4
根据《关于推荐美育相关优秀人才纳入省级美育人才库的通知和试行办法》(川文旅社联委人才办发〔2021〕20号)《关于举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暨中国歌剧舞剧院艺术考级(四川考区)第二届四川省“金牡丹”艺术展演大赛的活动通知》(省艺教研院办〔2023〕62号)《第二届四川省“金牡丹”艺术展演大赛评奖办法》相关要求,2023年9月至11月,第二届四川省“金牡丹”艺术展演大赛舞蹈、小型剧(节)目比赛经过初审、复审、决赛,最终在全川范围内评选出小型剧(节)目集体作品一等奖9名、舞蹈单双人作品组一等奖70名,共计79个拟获奖作品。 现对拟获一等奖及前三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12月8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我办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四川省灵志艺术人才教育研究院 联系电话:028-86142790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恒德路16号2楼 监督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社会组织联合党委人才办 联系电话:028-80597992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19号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社会组织联合党委人才办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第二届四川省“金牡丹”艺术展演大赛小型剧(节)目、舞蹈一等奖作品名单 (79个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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