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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四川省“金牡丹”青少年艺术展演大赛活动通知公文种类:通知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社会组织联合党委 成文日期:2024-11-18 发布日期:2024-11-20 关于举办第三届四川省“金牡丹”青少年艺术展演大赛活动通知
各市(州)报考站、点,省直团校,有关单位(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指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文旅厅社会组织在联合党委领导、指导下,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发挥省级社会组织艺术专业优势,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服务基层,通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展演展示,营造良好的艺术氛围,普及推广全民艺术,提升青少年艺术素养,培育打造有品质、有影响、有辐射力的青少年群众文化展演活动品牌,近年来,得到文旅厅社会组织联合党委人才办支持,四川省文化院团联合会、四川省灵志艺术人才教育研究院携手推出四川省“金牡丹”青少年艺术展演项目,每年一届,已连续举办两届,取得良好社会影响,每届展演参加人数超三千人,获奖小选手推荐进入联合党委人才办“美育人才库”,参赛艺术团体专业人员、培训机构指导教师、文艺两新人员符合条件的推荐参加文旅厅职称评定,为青少年艺术教育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搭建了高质量发展平台。第三届“金牡丹”青少年艺术展演拟定于2024年12月-2025年1月间举办。 一、比赛目标 对标打造群众文化小“群星奖”,为青少年艺术教育展演展示提供高端优质平台,引领推动青少年舞台艺术繁荣发展。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集中展示近年来全省中青少年艺术表演类(朗诵、校园剧、儿童剧、情景剧、音乐剧、舞剧)集体创作成果,推动各地中青少年舞台艺术创新,提升原创水平,培育中青少年骨干人才,打造艺术创造精品。 为群众文化机构、艺术教育中青年骨干人才(简称:双向人才)提供事业发展空间和职称评审(群文、艺术系列)渠道。 选拔出符合条件的作品和相关人才,建立青少年艺术人才库。 二、主承办单位 此活动接受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社会组织联合党委的监督与指导 (一)主办单位:四川省文化馆 四川省群众文化学会 四川省文化院团联合会 四川省灵志艺术人才教育研究院 (二)承办单位(执行):四川万锦文化活动中心 (三)支持单位: 联合党委党委人才办美育人才库(播表)专委会、 四川红领巾少儿艺术团、四川小天使少儿民族乐团、 四川蜀新文化培训中心、四川天府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四川太阳鸟艺术学校、绵阳市少年宫、 南充市艺术学校、成都市温江区戏剧曲艺家协会 (四)媒体宣传 新华社、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观察、四川教育新闻、四川文旅人才网、四川文化网、红星新闻等 三、奖项类别设置 (一)展演比赛艺术表演类别有演诵、朗诵、校园剧、儿童剧、情景剧、音乐剧、舞剧,分设一、二、三等奖(总决赛参赛选手)、优秀指导教师;金牡丹编剧奖、金牡丹导演奖、金牡丹编导奖、金牡丹舞美奖、金牡丹音乐奖(限主创人员或单项教师);金牡丹表演奖(仅限参演的成人演员)。 (二)获奖比例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和相关文件规定确定。 (三)组委会可根据比赛特殊情况增设特别奖,名额从严把控。 (四)总展演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官网公示结果,公示结束后由组委会发放奖项及荣誉。 四、大赛组委会 (一)总顾问: 石 勇 (联合党委书记) 盛宗毅 (联合党委副书记) 吕骑铧 (四川省文化馆党总支书记、馆长) (二)专家指导委员会: 杜江宁 (联合党委委员、原四川人民艺术剧院院长、国家一级演员) 金乃凡 (原成都军区战旗话剧团团长、国家一级编剧、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李晓军 (联合党委委员、原四川省曲艺研究院副院长、国家艺术基金评委、国家二级演员) 涂 佳 (四川省文化馆副馆长、国家一级演奏员) (三)评(议)审组专家(排名不分先后): 许春林 (国家一级演员、四川大学教授、硕导;国家艺术基金评委) 谢 蕾 (国家播音指导(正高)、教授;四川广播电视台主播《四川新闻联播》) 廖天麟 (四川省文化院团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原四川省川剧院副院长、国家一级舞台监督) 李文和 (四川省文化院团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原四川交响乐副团长、国家二级演奏员) 廖秀芬 (四川省文化馆研究馆员、《四川群文》编辑部副主任、四川省戏剧家协会理事、四川省曲艺家协会理事) 高 勇 (联合党委第一支部书记、四川省文化院团联合会监事、原内江人民艺术剧院院长、国家二级演员) 高 瑜 (四川省文化院团联合会国家二级编导) 备注:评(议)审专家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社会组织联合党委、主办单位的高级职称专家担任。 五、参赛要求 (一)各参赛单位申报作品数量不限(朗诵、校园剧、儿童剧、情景剧、音乐剧、舞剧等为不少于10人的集体作品)。 (二)各申报单位须按照规定填写比赛作品申报表(各专业见附件)。 (三)所有参赛作品都将进行赛前意识形态审查(审查未通过则视为未入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详细内容见大赛须知。 六、经费来源及收费 舞台集体剧(节)目每人每项480元,国际标准舞每人每项200至480元之间。收费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发布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2024年第32号文件有关政策指引合理收费,使服务和收费质价相符。 七、参展专业类别(群众文化专业、艺术专业) 演诵、朗诵、戏剧、剧本朗读、集体配音(含舞蹈、音乐、曲艺等多重元素融合的作品) 朗诵、戏剧、音乐、舞蹈参加对象分别为幼儿、小学、初中、高中、成人,作品对应组别查看组别划分表。 1.朗诵、演诵、音乐 人数在8人—15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人数在15人—25人之间,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音乐格式MP3(如有背景视频和音乐,则合成在背景视频中,格式为MP4)。上下场时间控制在30秒内。 2.集体朗读/剧本朗(围)读/集体配音/广播剧 人数在8人—2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人数在20人—5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音乐格式MP3(如有背景视频和音乐,则合成在背景视频中,格式为MP4)。上下场时间共控制在45秒内。 3.剧(节)目:课本剧/校园剧/童话剧/儿童剧/话剧/小品/音乐剧/戏曲/曲艺 人数不低于10人不超过4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0分钟,音乐格式MP3(如有背景视频和音乐,则合成在背景视频中,格式为MP4)。上下场、转景时间共控制在90秒内。 4.特别说明:参展剧(节)目仅有音乐则提供MP3格式,音视频均有则提供2K高清MP4格式(特殊问题联系组委会解决);参赛剧(节)目上下场时间控制在90秒内,其余控制在30秒内。 参赛选手可多项参加;参展单位不限上报作品数量,初筛入围仅提交作品完整版排练视频及剧本(文稿)即可(有无专业舞台、道具不计算晋级参展的分数,音乐和作品的融合度要计算分数);剧(节)目作品中允许师生同台演出,如老师参演可申报金牡丹演员奖;组别分类按照节目内不计算成人演员的选手(演出人员)年龄最大的所在年级确定组别(有较大跨度组别的,例如:有学前组选手和初中组在一个节目内);各项混合组单独评奖,金牡丹单项奖均颁发给主创人员、成人主演(艺术指导教师);如对作品申报有疑问请联系组委会负责人,组委会有最终解释权。 八、参展组别划分表 参展选手组别划分需参照下表(年龄与年级不符时,需按照年龄划分组别):
九、展演大赛时间、地点 展演时间:2025年1月18、19日(具体时间详见入围节目单,到达时间由选送单位自行决定,展演大赛过程中所涉及交通及住宿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展演地点:中国四川·成都双流区新裕路1066号四川省文化艺术中心2号楼(四川群星大剧院) 十、参展其他事项说明 (一)展演比赛总决赛场获一等奖节目(排名前10%)的演员(或选手)直推省文旅厅联合党委人才办、四川文旅人才网美育人才库入库人才称号(对应所在组别)。 (二)展演比赛总决赛(专家评审场)获金牡丹单项奖主创人员和一等奖剧(节)目(排名前10%)的专业教师(或主创人员),由个人申报、大赛组委会推荐、主体单位严格审核通过后,推荐申报川文旅厅艺术系列、群众文化系列专业职称,详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8号)、《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80号),由主体单位择优吸纳并提供申报渠道及便利。 (三)严格遵守参赛纪律。各参赛团队严格落实文件要求,服从比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参与组委会组织的相关系列活动,不按照统一安排的,将取消评奖、推优、职称申报等资格。 十一、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古代秀,联系电话:15351227270(微信同号) 段青学,联系电话:15202810715(微信同号) 李 凤,联系电话:13683481930(微信同号) 监督投诉电话:028-86142790 监督投诉电话、相关专业问题咨询电话:19983539128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9 : 00 - 17 : 00)
第三届四川省“金牡丹”青少年艺术展演大赛组委会 (四川省灵志艺术人才教育研究院代章)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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