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Information disclo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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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推荐四川省环境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专家的函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根据职称评审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征集四川省环境工程专业高级、中(初) 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中初评委)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省各企事业单位从事生态环境及其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均可推荐。 二、评审专业 本专业职称评审分为4个子专业: 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管理。 三、推荐条件 (一) 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 身体健康,在聘期内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四) 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 (五) 环境工程高评委专家须从事生态环境及其相关领域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本专业正高级职称或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满5年。环境工程中(初) 评委专家须具有本专业正高级职称或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满2年。 (六) 具有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在本行业本专业领域或相关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其业绩为同行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 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 四、推荐程序 入库专家的遴选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查、逐级推荐、审批入库的程序进行。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 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环境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 /103.203.219.138:99/) ,进入“专家注册”接口, 按照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录网上信息,同时准备纸质材料。 (二) 单位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 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各单位可择优推荐2-3名专家,适当推荐一定数量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中青年专家。 (三) 逐级推荐。申报人员的纸质《推荐表》由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 (四) 审批入库。生态环境厅对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复核通过人员按程序报批入库,入库专家实行聘任制。 五、材料要求 (一) 单位推荐函、《四川省环境工程专业高、中(初) 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 、《推荐汇总表》(附件2) 各一份。 其他证明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资格文件、聘任文件复印件,获奖文件或证书复印件(限市级以上),论文、著作复印件(限省部级以上刊物) ,体现本人业绩水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I(其他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 (二) 所有复印件每页需由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库人选资格。 (三) 推荐人选书面材料请于2022年3月28日前报送生态环境厅职称办,同时将《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 周老师 028-80589020 通讯地址: 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1008室 电子邮箱: sthjtzcb@126.com 附件: 1.四川省环境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 2.四川省环境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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